(ppp)模式及其在新城新区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应用暨土地储备管理“新规”与棚户区(三旧)改造、房屋征收补偿实务操作高级研讨会-j9九游
- 课程编号:100196267
- 培训属性:公开课
- 培训分类:岗位技能培训 / 项目管理
- 地 点:湖南长沙
- 培训开始日期:2016-06-29 (已过期)
- 价 格:3000(单位:元)
- 报名截止日期:2016-06-29
- 联系人:叶小姐
- 联系电话:020-87560032 18026426454
- qq在线客服:
内容简介
(一)、(ppp)模式在新城新区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应用
1、ppp相关政策解读及操作要点;
2、土地综合开发中的ppp模式应用;
3、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;
4、ppp模式的风险及防范;
5、目前财政部和各机构对于ppp模式研究的最新进展总结;
6、新常态下的政企转型和土地一级开发中的政企关系维护;
7、一带一路与房地产业的关系及一带一路影响下的区域经济格局;
8、新型城镇化给房地产业带来的人口红利;
9、产业地产与土地开发、土地改革进行时;
10、土地一级开发基本概念及操作要点;
11、土地一级开发关键流程及成本构成;
12、土地一级开发各地政策汇总及对比分析;
13、土地营销及价格策略;
14、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;
15、土地一级开发风险及进入与退出机制;
16、城市新区、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的土地运营模式;
17、农业地产项目的策划与选址;
18、各种成片存量改造:国有农场、林场、矿区、厂区;
19、土地一级开发典型案例解析;
(二)、新规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
1、土地储备政策新规政策解读;
2、2016年新规与2012年《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》对比分析;
3、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行为的有关规定;
4、土地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;
5、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储备债务;
6、土地储备资金筹资、使用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;
7、土地储备资金的适用范围;
8、中央和地方ppp融资支持基金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;
9、财政体制调整、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与土地储备业务开展;
(三)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、房屋征收补偿
1、棚户区暨“三旧改造”概述;
2、旧城区改建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;
3、棚户区改造依据;
4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与新区建设的矛盾 ;
5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资金的筹集 ;
6、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基本程序;
7、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的比较;
8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总则与附则;
9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制度;
10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;
11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(流程)概述;
12、征收房屋对相关规划的要求;
13、房屋征收的启动程序;
14、对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限制程序;
15、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进行分类评估程序;
16、对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程序;
17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与征求公众意见程序;
18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布与旧城区改建补偿方案的听证程序;
19、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;
20、房屋征收的决策程序及对征收补偿费用的拨付与监管程序;
21、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程序;
讲师及专家
本次拟邀请国土资源部、财政部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开发银行、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、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委领导及相关专家授课,并与学员交流、互动、共同研讨。
参加对象
各级政府、土地主管部门、土地储备交易整理中心、建设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房地产管理局、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办等相关单位;各工业园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;各市(县)资产经营、城投公司;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; 土地招拍挂中介服务企业;银行、信托、基金等金融投资等机构的相关人员。
1、ppp相关政策解读及操作要点;
2、土地综合开发中的ppp模式应用;
3、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;
4、ppp模式的风险及防范;
5、目前财政部和各机构对于ppp模式研究的最新进展总结;
6、新常态下的政企转型和土地一级开发中的政企关系维护;
7、一带一路与房地产业的关系及一带一路影响下的区域经济格局;
8、新型城镇化给房地产业带来的人口红利;
9、产业地产与土地开发、土地改革进行时;
10、土地一级开发基本概念及操作要点;
11、土地一级开发关键流程及成本构成;
12、土地一级开发各地政策汇总及对比分析;
13、土地营销及价格策略;
14、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;
15、土地一级开发风险及进入与退出机制;
16、城市新区、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的土地运营模式;
17、农业地产项目的策划与选址;
18、各种成片存量改造:国有农场、林场、矿区、厂区;
19、土地一级开发典型案例解析;
(二)、新规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
1、土地储备政策新规政策解读;
2、2016年新规与2012年《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》对比分析;
3、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行为的有关规定;
4、土地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;
5、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储备债务;
6、土地储备资金筹资、使用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;
7、土地储备资金的适用范围;
8、中央和地方ppp融资支持基金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;
9、财政体制调整、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与土地储备业务开展;
(三)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、房屋征收补偿
1、棚户区暨“三旧改造”概述;
2、旧城区改建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;
3、棚户区改造依据;
4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与新区建设的矛盾 ;
5、棚户区(三旧)改造资金的筹集 ;
6、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基本程序;
7、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的比较;
8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总则与附则;
9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制度;
10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;
11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(流程)概述;
12、征收房屋对相关规划的要求;
13、房屋征收的启动程序;
14、对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限制程序;
15、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进行分类评估程序;
16、对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程序;
17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与征求公众意见程序;
18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布与旧城区改建补偿方案的听证程序;
19、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;
20、房屋征收的决策程序及对征收补偿费用的拨付与监管程序;
21、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程序;
讲师及专家
本次拟邀请国土资源部、财政部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开发银行、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、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委领导及相关专家授课,并与学员交流、互动、共同研讨。
参加对象
各级政府、土地主管部门、土地储备交易整理中心、建设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房地产管理局、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办等相关单位;各工业园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;各市(县)资产经营、城投公司;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; 土地招拍挂中介服务企业;银行、信托、基金等金融投资等机构的相关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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